常用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、引資料、作比較、分類別、打比方、下定義、列圖表、作假設等等。
舉例子是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,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,以便讀者理解。例如:雲能預示天氣。比如,在新疆地區,出現雲就代表將要下雨。
引資料是爲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、更具說服力。例如:唐朝的張嘉貞說它“製造奇特,人不知其所以爲”。
作比較是將兩種類別相同或不同的事物、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徵。例如:永定河發水時,來勢很猛,以前兩岸河堤常被沖毀,但是這座橋卻從沒出過事,足見它的堅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