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春是二十四節氣的第一個節氣,在每年陽曆的2月3日至5日中的一天,當太陽到達黃經的315度時,就爲立春。
立春又稱“打春”,“立”是“開始”的意思,立春意味着新的一個輪迴已開啓,乃萬物起始、一切更生之義也。所謂“一年之計在於春”,立春一到,白晝變長,天氣開始回暖,農民們就要盤算全年的農業生產大事了。
在我國大部分地區,土地逐漸化凍,耙耮保墒就提上重要日程。我國在3000年前就有迎春儀式,至今已形成了許多固定的風俗習慣,有迎春的慶賀祭典與活動,有打春的"打牛"和吃春餅、吃春盤、咬蘿蔔、貼春字等習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