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卡14天沒有辦法得到電子證書。參與“我與日照共奔跑”跑步打卡活動,需要連續打卡21天,14天沒有達到活動標準。青少年組每日透過此小程序完成跑步2021米後,當日打卡成功,連續打卡21天后視爲完成活動任務;市民組每日透過此小程序完成跑步6600米後,當日打卡成功,連續打卡21天后視爲完成活動任務。活動結束後,對完成活動打卡任務的選手授予電子證書,並透過第三方系統進行抽獎。